約書亞記第二章
第 2 章
書 2:1> 以前摩西派探子出了問題,這回可不會吧?
2:1 約書亞為什么暗暗地打發兩個探子,去窺探耶利哥?他心中明白,自己是用常規的戰略去攻擊一座深溝高壘的堅固城,要攻城就需有戰略情報。不過他也知道這事可能引起別的首領抨擊,尤其是摩西上次差派十二個探子去窺探迦南地,十個報惡信的探子已使大家灰心喪膽,趑趄不前(參民 13:1-14:4 )。無論如何,約書亞不愿盲目前進,但也不愿意讓百姓受損,懷疑他領導全族的智慧與能力?!?BR>
窺探耶利哥的探子
書 2:1> 和妓女打交道,如果是我,會不會有不好的想法……
2: 1 兩 個探子為什么要住在妓女喇合家里?原因是:( 1 )這是一個容易搜集情報,不會叫人生疑的好地方。( 2 )喇合的家建造在城墻上,易于逃走。( 3 )神引領他們去喇合的家,因為知道喇合的心已經歸向祂,會成為祂所使用的器皿,助以色列人攻占耶利哥。神常常使用信心單純的人來成全祂的大計,不管他們過去是何種人,或者目前是怎樣微不足道,都無關緊要。喇合沒有讓自己的過去阻礙自己領受神的新任務?!?BR>
書 2:4-5> 撒謊不是罪嗎,我們應該怎么看這件事?我們可不可撒謊?
2:4-5 圣經是否贊同喇合以謊言拯救探子的性命呢?圣經對她的撒謊雖未抨擊,卻言明撒謊是罪。不過,希伯來書稱贊喇合對神的信心(參來 11:31 ),卻未提到她撒謊。有人作出幾種解釋:( 1 )神因為她的信心,赦免她的撒謊。( 2 )喇合只是欺騙敵人,這是戰時所慣用的,所謂兵不厭詐。( 3 )喇合不是猶太人,不能按神律法所定的道德標準來衡量。( 4 )喇合違背了講誠實話的小原則而持定大的原則──保護神的百姓?!?BR>
她也許有別的方法拯救探子,但是情況緊急,她必須作出抉擇。很多人在不同情況之下,都會遇到進退兩難的困境。我們不易有解決困難的萬全方法。幸而神不是要我們洞察一切才下判斷。祂只要我們信靠祂,照自己所知的竭力而行。喇合就那樣行了,因她的信心,得著了稱贊?!?BR>
書 2:6> 神可使用任何東西保護祂的子民,你看……
2:6 麻秸割下來以后,鋪在屋頂上曬干。它的纖維可以紡線織布,做麻繩。麻秸約有一公尺高,放在屋頂上,正好用來掩蔽以色列的探子?!?BR>
喇合
書 2:8-13> “這人準不會信耶穌──”,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沒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2:8-13 喇合是異教徒,又是迦南人,并且還是妓女,許多人會以為她絕不會關心神的事。但是她卻甘愿為這位她認識未深的神,放棄已有的一切。我們不可按人的社會背景、生活方式和外貌,來判斷他對神的心志,千萬不要因為某些原因,使我們懷疑別人的敬虔?!?BR>
書 2:11> 向真神投降不分先后,任何人都有資格──
2:11 喇合對神的認識,比許多以色列人更深──天上的神不是一般的神只,祂是全能的神。耶利哥城的人聽到神以奇妙的大能,打敗約旦河東的仇敵后,心驚膽喪。我們現在也可以敬拜這位大能的、行神跡的神。祂能幫助以色列人攻占耶利哥,同樣也能顯出大能,打敗我們強大的敵人,救我們脫離死亡,好像拯救喇合一樣?!?BR>
書 2:15> 房屋建在城墻上,是喇合一家呢,還是……
2:15 在約書亞時代,房屋流行建造在城墻上。許多城邑有兩道城墻,其間相隔約有 3.5 至 4.5 公尺。在這兩道墻頂上,可以用木料建造房子。喇合可能就住在這種屋子里,有窗子可以看到墻以外的地方。──《靈修版圣經注釋》
約書亞記第二章
喇合的信心行動(二 1 ~ 24 )
喇合雖然是一位妓女,但她竟獲圣經四度提名(其余的三次在太一 5 ;來十一 31 ;雅二 25 ),她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蛐呕诟末ぉだ想m然是妓女( 1 ),但是后來悔改歸向耶和華。馬太福音一章記載主耶穌的家譜中,有喇合的名字在內。那里說,她是撒門的妻子;路得的丈夫波阿斯就是她的兒子,由此可見她因信而棄邪歸正,離淫從良,終于成為富家的妻室,受人尊敬。這是一個美好的見證?!?BR>
?。蛐欧Q義的例證──希伯來書十一 31 提到喇合的信心行動,雅各書二 25 也提到她是真信心產生好行為的例證。圣經竟用妓女蒙恩為例證,正表明神的恩典是無限的,任何罪人都可以因信而得救?!?BR>
?。蛐诺檬鈽s──喇合得以成為耶穌基督肉身的先祖實在是一件令人驚奇的事實,在此說明了兩個真理: 1. 耶穌基督降卑的深度是出人意料之外的。 2. 因信稱義原與人自身的情況無關,信的人都可以成為神的兒女,承受永遠的榮耀?!?BR>
?。t線( 18 )──有一條紅線貫串于全部圣經之中,這是贖罪之線,象征基督寶血的救恩。在喇合身上我們看見這紅線的奇妙作用?!?BR>
祈禱 感謝不理我以往的日子如何,也樂意接納我成為的兒女。 ──《新舊約輔讀》
約書亞記 第二章 注釋
2:1-24 神果然要把迦南全地賜給以色列人
約書亞差派兩個探子窺探迦南地和耶利哥城,他們從妓女喇合的信心和迦南人的驚慌表現,得知神的應許必定實現?!?BR>
1「暗暗」:約書亞秘密行事,可能鑒於以往窺探迦南地的經驗(參民13:25-14:3),免得不利的情報影響民心?!?BR>
「耶利哥」:位於約但河注入死海的河口之西北十六公里(十英里)的地方。由於當地氣候和土質適宜農耕,耶利哥是人類
最早筑有城墻的城市之一;又因位處東西南北大道的交匯點,自古即為兵家必爭之地?!?BR>
以色列人日後過約但河,取道耶利哥,進入迦南地,這攻擊路線正好將迦南地分為南北兩部。探子進入妓女的家,因為這里
常有男人進出,可避免城中居民懷疑?!?BR>
6 巴勒斯坦的房頂是平的,在乾燥季節可用來存放或曬晾東西,天氣炎熱的晚上,也可以作為乘涼的地方?!?BR>
「麻」:可用來紡制麻線,須先浸在水里,然後放在房頂曬乾?!?BR>
7「渡口」:在城以東,喇合家可能在城西近山之處,因此王的手下與探子向著相反的方向而去(參16)?!?BR>
10
神使紅海水乾一事,見出14:1-15:21。以色列毀滅西宏和噩的經過,見民21:21-35?!?BR>
14「我們情愿 ......
死」:意即「我們若違背諾言,不救你們,就讓我們代替你們死?!埂?BR>
15 明顯地本節是記載在16-21節喇合與探子說話後的行動?!?BR>
參考:
喇合的「白色謊話」
思想問題(第 2章)
?。薄〖s書亞派人窺探耶利哥( 1),是否顯示他的信心不足?
人的計劃可否與信心配合?
?。病±蠟楹紊拼s書亞的探子?參來 11:31?!?BR>
她的信心源於什麼?
這信心有感染力麼?參 24節?!?
約書亞記第二章
不貞潔的女人?(二 1-11 )
?。ㄒ唬?BR>
統帥約書亞解決了軍力調配的問題之后,現在進行偵察工作。我們假定兩名探子在軍隊作準備的同時,已在執行他們的任務。(在一 22 ,二 23 和三 2 等處所提及的‘三天’是一個約略數字,說明一段短短的幾天時間。)耶利哥王也有自己的情報人員,他們早已把兩個探子夜間規探耶利哥的事向他稟告?!?BR>
許多讀者可能沒有想到會在這樣‘神圣的著作’里遇到猥褻性的幽默。(這一點可以說明某些讀者對圣經的期望)為了對一般讀者表示公正,英文譯本故意將希伯來文的影射性含義沖淡。第一節末了的‘躺臥’一辭(英文是 Lodged ,意思是住宿──編按),不太像第三章第一節末了譯作‘住’。這是一個不含確定性過夜的字眼?,F代希臘文的旅館一辭便是由此產生。但是在第二章開頭的希臘文動詞,是指在妓女之家‘躺臥’或‘睡覺’,其含意就極不相同了。還有一點是當耶利哥王親自去站在喇合的門前時(編者注:英文二章三節含有王親自去之意,與中文和合本譯作‘打發人去’不同),他喊對喇合說那兩個進入她家里的人,他的話一點也不客氣。王有意譏笑她死心蹋地只顧自己的‘職業’,以為探子是來幫襯她的顧客。殊不知他們的目的是來打聽消息,窺探全地?!?BR>
?。ǘ?BR>
我們對這故事的闡釋可能表明了我們的偏見。有些解經家與譯者為了保全喇合的聲譽,而深思熟慮地去修改一些字眼,說她是旅館的老板,若嫌此名銜太夸張太高貴,就稱她為無給床鋪和早餐的月房東。將故事所表達的意思修改,那樣做是好意的,但傷害了原想藉以表達的計劃。世人會立刻指出他們所聽見有關低級旅社和公寓的情形?!?BR>
很多喜愛有關昏暗的世界在小說或電影中提供服務的人,會聳一聳肩膀承認那是齷齪的勾當,但也無法避免。因為一切見不得人的事是在床上學到的??傊?,一個陌生人還能夠期待不顧廉恥的賤人作出賣國事?
對社會實況有多少了解的讀者,可能說喇合是個寡婦。在某些社會里,女人死了丈夫,再加上失去了社會地位,既沒有入息又沒有人保護,她就不能不去滿足男人對女人的需要。這些讀者也可能會懷疑喇合以異邦人的身分,擁有極有限的公民權利,在謀求居屋及職業方面很難得到別人的幫助,只能靠自己?!?BR>
?。ㄈ?BR>
既然有這么多臆測,最她還是把握原文。有關兩個探子在耶利哥城夜宿的地點是十分清楚的,不清楚的只是耶利哥王到訪之前,喇合與兩個探子發生了什么事。耶利哥王與喇合之間下流的,但卻不友好的談話,可能是第一次透露了有關顧客的身分,也多少反映了喇合本身在耶利哥城的名譽,他們聽信她的話,并且沒有搜查她的房子;門口也沒有肩荷武器的警察站在那里。她迅速地把探子藏起來,可能是因為東方人款待客人的律法要求,也可能是為了顧全職業道德令她這樣做??傊?,耶利哥王的話令她迅速地為自己的長遠利益做決定,兩個探子也因此能繼續躲藏在她家中不為人發覺?!?BR>
危險過去了,她上房頂去探望他們,說些很傾向于他們的話。她說‘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他們,并且因為他們的緣故令這地的一切居民都驚慌,銳氣盡失。她知道當日以色列離開埃及時,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干了,也知道他們怎樣對待外約但的兩個國王。她作了衷心信服的表白之后,還進一步重復以色列人對上帝恩待他們的傳統信念,要求上帝恩待她父家,因為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本是上天下地的上帝’。換一句話說,耶和華是眾神之神,也是地上全人類的真神?!?BR>
?。ㄋ模?BR>
下一段我們會進一步思想喇合所表白的心意。我們應以另外的兩點作為本段的結論。即使我們同意了喇合的妓女身分,是圣經中一個不可靠的人物,但她不是惟一的壞人,因為她有好多陪伴,與她認同,其中包括了欺詐的雅各,犯奸淫罪的大,還有亞伯拉罕也曾經準備以妻子交換自己的性命,圣經中還提到許多類似的人。從他們的例子,我們看到上帝怎樣處置我們的剛愎頑固,并因此得到安慰?!?BR>
喇合的故事也提醒讀者,新約圣經中耶穌對那女人問題的處理。他接納了女性,使饒舌的毀謗者有機可乘。這些婦女之中有一個曾打斷款待他的宴會(可十四 3-19 ),吻他的腳又用香膏澆在他頭上。他比喻此女人是他安葬豫先將香膏澆在他身上,且豫示普天之下無論在什么地方傳揚他,也不會忘記這女人的作為。喇合的情形正是一樣?!?BR>
喇合的信心(二 12-24 )
?。ㄒ唬?BR>
喇合故事的第一段,在她宣稱以色列的上帝是上天下地的上帝時進入高。她接待以色列代表,也表白了她對他們的使命所抱持的態度。截至這里為止,她確實做到盡其所能。但是現在,她求得到他應得的代價。從某一角度看,這種以不走漏風聲來保全性命,以保守秘密交換安全通行證,是信譽不好的典型交易。喇合和她的客人在耶利哥取得了協議。但是其中的毛病是不容否認的,他們的交易有兩點值得以同情心詳加考慮?!?BR>
第一,喇合并不單是救了她自己。研究有關喇合與她的家人的關系太浪費時間了。譬如說,他們是不是靠她的入息去維持生活?她是不是耶利哥城邊惟一賺錢的人家?又或者她對父家的關懷是否反映了約瑟故事的一部分?她把握機會去決定大事,姑不論這機會是多么短暫。她會不會像約瑟一樣,抓緊機會用來造福不值得她關懷的家人。她與家人的日常關系是親密的或者根本無關,按理是家人照顧她,而不是她去照顧家人。未婚女性,無論婚前或離婚之后,她的父親都有責任照顧她的?!?BR>
喇合越過對自己家人的關懷,去表達她直覺認為對以色列人是重要的事。她不僅能講出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和以后在曠野為以色列人做的一切事情。她與探子的協議所用的字眼,回響在幾本經卷中,這些字眼表達上帝及他的忠實仆人的特征。不幸這段經文的英譯本對此關鍵詞語處理久公允,英文的‘恩待’,在希伯來文是 hesed ,在圣經里是個意義深厚的字眼,主要包含忠誠與堅定不移的成份。這一詞語在約書亞記及舊約其他譯本中受了欽定譯本神圣化了,可能四百年前的用法較為合適。但在較為現代化的英文中,恩待一辭卻又不足以形容一個支持你及隨時履行諾言協助你對抗一切困境的人。若將它與信實一辭連在一起,它需要有含意更深的翻譯。英文的標準修訂本改用‘堅定不移的愛’來翻譯此希伯來文‘恩待’?!?BR>
?。ǘ?BR>
詩篇有好幾處以‘慈愛’與‘信實’去總括上帝的本性。詩篇八十九篇希望耶路撒 冷的 君王有同樣的本性。箴言三章三節勸諫我們說:
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
要系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BR>
出埃及記卅四章六節(與詩八十六 15 相同)形容上帝‘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并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煜ど系鄣谋拘?,或喜愛他的準則的人,是不會誤將喇合與探子的協議混同我們不屑一顧、存在于盜匪間的俠義。有了這個背境,讀者對于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的確據’就不會太感意外,因他是從約書亞記去描述以下的兩種情況:
以色列人因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墻就倒塌了。妓女喇合因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十一 30-31 )
這里沒有談及約書亞的名字,卻提了喇合。雅各在他的書信中也發揮了他的洞察力,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二 17 ),他只引用舊約圣經中的兩個人物去說明他的觀點。先引用亞伯拉罕,后來談及喇合: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么?(雅二 25 )
留意新約作者是怎樣去強調喇合不僅對探子 講 ,而且用行為照所說的話去做?!?BR>
安排入侵的軍隊怎樣認得出喇合住的房子而不加害她與家人之后,喇合于是用繩子將二人從墻外縋下去,且勸他們往山上走,因為從城里追出去的人一定會搜查所有通往約但淺灘的大路。在指定時間內,探子下山,過了河,回到約書亞那里。他們的報告中所用的辭句給所講的故事增添最吸引人的旋律,其結尾引用了喇合自己的話,但這句話的插入與‘向他述說所遭遇的一切事’不調合。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向他述說他們所發現的一切事’,似乎令探子的故事讀起來更有趣。──《每日研經叢書》
約書亞書注釋 二.派探子到耶利哥(二)
二1上 在準備進攻的時候,嫩的兒子約書亞……打發兩個探子由什亭(或作橡樹叢林)到耶利哥。這并非表示他欠缺信心,相反,只屬軍事策略。他們不是窺探全地,因早年已做過,現在只是計劃未來的一步,要攻城就需有戰略情報。
二1下~24 探子找到一個藏身處,就是一個妓女名叫喇合的家里。正如基爾和德理慈指出:“他們進入這樣的人的家門,不會引起太多的懷疑?!边@是原因之一。神引領他們去喇合的家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神知道喇合的心已經歸向他,會成為他所使用的器皿,幫助以色列人攻占耶利哥。這里清楚敘述喇合聽到耶和華讓猶太人將得到不可思議的勝利(8~11節)。她總結說,他們的神必定是真神,所以她信靠他,成為真正的歸信者。她以保護探子來證明她真實的信心,即使這意味著她背叛了自己的國家。神常常使用信心單純的人來成全他的大計,不管他們過去是何種人,或者目前是怎樣微不足道,都無關緊要。
探子答應保存喇合和她家人的性命,只要在他們進攻耶利哥時,喇合把一條朱紅線繩系在家里的窗戶上;以及全家人留在屋里(6~21節)。那條朱紅色線繩讓我們想起得蒙血保護的家,就如原先的逾越節一樣(出一二)。
當耶利哥王的使者問喇合那些探子在哪里時,她告訴他們探子已經離開城門(5節)。正當耶利哥人沿著約但河的渡口尋找探子時,喇合打發他們往西走到山上去了。在那里躲藏三天后,他們才過約但河逃去,向約書亞報告(22~24節)。
請注意,這里是喇合的“行為”而不是她的“說話”使她被稱為義(雅二25)。圣經對她的撒謊雖未抨擊,卻言明撒謊是罪。圣經并不鼓勵她的欺詐行為(4,5節),但稱許她的信心(來一一31)。雅各也稱她所作的是有信心的行為(雅二25),她冒生命危險救活那些探子,因為她相信他們的神的能力和主權。因此我們的主在地上的日子里,一些以色列國民以外的人,比親眼看見他榮耀的人更有信心(路七2~9)。大的信心,無論在哪里找到,是常常得到獎賞的(參看第六章),因這是討神喜悅的(來一一6)。
約 書 亞 記 2:1
妓 女 …… 的
家: 喇 合
的 家 ( 可 能 是 個 小 旅 店 ) 對 于 陌 生
人 來 說 可 能 是 一 個 較 好 的 地 方, 可 以 住 宿 并 取 得 情 報, 還 不 易 引 起 警 覺 和 懷 疑?!?BR>
2:1 喇 合: 喇 合 是 一 個 有 異 教 背 景 的 有 罪 女 人, 后 來 認 識 到 以 色 列 人 的 神 是 天 地 的 真 神 (10~11 節 ) , 就 丟 棄 了 迦 南 人 所 信 的 諸 神, 憑 信 心 投 靠 以
色 列 民 和 他 們 的 神 ( 來 11:31 ;雅 2:25) , 最 終 成 為 彌 賽 亞 的 先 祖 之 一 ( 太 1:5~6) 。 喇 合 的 得 救 說 明 神 即 使 在 施 行 審 判 時, 也 悅
納 “ 各 國 中, 敬 畏 主 行 義 的 人 ” ( 徒 10:35) ?!?BR>
2:5
往 哪 里 去 我 卻 不 知
道: 喇 合
撒 謊 并 不 意 味 著 新 約 信 徒 在 特 殊 情 況 下 也 可 以 說 謊 ( 比 較 出 20:16 ; 申 5:20) 。 此 時, 喇 合 并 不 是 神 立 約 子 民 中 的 一
員, 也 不 受 約 中 的 道 德 法 則 約 束。 圣 經 從 來 沒 有 認 可 她 說 謊, 只 是 稱 贊 她 的 信 心 和 行 為 ( 來 11:31 ; 雅 2:25) 。 神 絕
不 需 要 依 靠 欺 騙 來 實 現 圣 約 的 應 許 或 保 護 探 子 (1:5~6) ?!?BR>
2:21
朱 紅 線 繩: 朱
紅 線 繩 與 逾 越 節 的 羔 羊 相 對 應; 就 像 涂 在 以 色 列 民 房 屋 上 的 羔 羊 的 血 使 他 們 得 到 保 護 不 受 神 的
懲 罰 一 樣 ( 出 12:21~23) , 掛 在 喇 合
房 上 的 紅 線 也 給 她 的 全 家 帶 來 安 全 與 拯 救。 因 此, 有 人 視 朱 紅 線 繩 為 基 督 寶 血 的 預 表, 好 像 逾 越
約書亞書 注釋
二 1 至五 15 進入應許地
這部分敘述耶和華怎樣獨力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和怎樣為前面的爭戰給以色列作屬靈的準備?!?BR>
二 1-24 探子回報:「迦南人落敗了」
雖然探子被差派,是為了幫助約書亞訂定他的軍事計劃,但他們的報告的主要價值,卻在于顯出迦南人并沒有屬靈上的準備?!?BR>
二 1 差遣探子
什亭這名字(意思是「刺槐」)暗指一個惡劣的環境。也許為免當地人起疑心,約書亞「暗暗」打發兩個探子進了一個普通妓女的家里,因妓女往往會有很多訪客。請留意,雖然希伯來文字面義作「睡覺」或「躺臥」,而不是「逗留」,但作者明白地說出他們是在那里睡覺,而并非與妓女同床( 1 節),盡管耶利哥的人以為他們會這樣做。同一個字在第 8 節也沒有任何性關系的含義。顯然作者并不是說他們與喇合有性關系?!?BR>
二 2-7 喇合藏匿探子
在戰爭中,偵察、間諜等活動和瞞騙是需要的,即使在圣戰中也如是(參 1 節;士七 9-16 )。喇合把探子藏匿起來,然后說謊誤導耶利哥王的偵察兵( 2-7 節)。她暗中讓探子逃脫,并指示他們躲藏在城西有許多洞穴的山中──衛隊可能會以為他們走向相反的路徑──以避免給偵查出來( 16-17 節)。約書亞和喇合這瞞騙的行為會使人驚訝,圣戰中怎可能有瞞騙的成分?(參太五 33-37 ;弗四 14-15 )
在某些處境下,欺瞞和故意發出假情報是正確和有需要的;以下間接的模擬或可幫助我們了解上述的疑問。獵人會使用陷阱和誘餌;漁夫則使用魚餌。在球賽中,球員往往會使用旋球或假動作來愚弄對手。下棋時,棋手會誤導對手去吃他較弱的棋子,為要吃對手較強的棋子;玩撲克牌時,人總是控制著面部表情,而不露真情。神曾因收生婆欺瞞法老而厚待她們(出一 19-20 ),而摩西的父母「因著信」,在他出生后「把他藏了三個月」(來十一 23 )。在這些情況下,我們不會指責當事人不擇手段。相反地,我們會認為在這樣的處境下,欺騙是合法的,是沒有錯的。因此,舊約也認為在戰爭中,搜集情報、反間和誘捕,全都是游戲規則的一部分。約書亞曾設下埋伏(書八 9 ),而戴維也曾利用戶篩潛入王宮中,與其它人組成一個情報網(撒下十五 32-37 ,十六 15-22 )。在新約中,有保羅在黑夜的掩護下逃離猶太人的追捕(徒九 23-26 ),又有天使乘兵丁睡著的時候,把彼得從希律的監禁中釋放了(徒十二 6-10 )。然而,在大部分的情況下,說謊是不對的(箴三十 7-8 ),人必須誠實(弗四 15 )。信徒必須借著圣經和良心來靜聽圣靈的指引,以致不會擅自把處境合理化?!?BR>
二 8-14 與喇合立約
喇合在夜里與探子的談話中透露了她的信心( 9 節上、 11 節下),這與迦南人的恐懼形成強烈對比( 9 下 -11 節上)。以色列的勝利對比于迦南人的恐懼,使她相信耶和華已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 9 節),并且相信祂是神( 11 節;參申四 39 )。從巴勒斯坦這時進口的陶器,和《亞馬拿信札》(約主前 1350 年)所反映的國際外交來判斷,可知當代許多地方都報導以色列人的出埃及和征迦南。喇合和其它迦南人對相同的報導都作出回應( 10 節;參申二 24 至三 11 )。喇合的信心給她帶來生命,而迦南人的不信則引他們步向死亡(參林后二 14-16 )?!?BR>
喇合對探子說,迦南人的心都因恐懼而消化了( 9 節),這使探子相信耶和華已攻占這地,卻不用他們動一兵一卒( 24 節;比較一 5 ;出十五 13-16 ,二十三 27 ;申二 25 ,申十一 25 )。以色列新一代起來作戰之人的勇氣(一 6-9 ),跟上一代的怯懦形成強烈的對比(民十三至十四;比較林前十六 13 ;約壹四 4 )?!?BR>
喇合認信后( 9-11 節),成為圣經中第一個在圣約群體中尋求救恩的人( 12-13 節)。在第 12 節,「恩待」一詞(希伯來文)是「向一個有需要的立約伙伴施予確實的幫助」這句話的速寫法。神向所有尋求祂的人施予救恩。喇合也為她合家尋求救恩(參二十四 15 )。她尋求的記號是兩位探子與她立誓( 14 節)。兩個受了割禮的人接受了這悔改歸主的妓女,讓她與圣約的群體有完全的相交,甚至愿意為她和她的家人而死?;槿嗽诘诰耪滤鸬氖氖橇硪换厥?。他們風聞以色列神的名聲,卻沒有承認耶和華是他們的神?!?BR>
二 15-16 喇合幫助探子逃走
像亞伯拉罕和路得一樣,喇合背棄自己的國家而選擇了以色列。事實上,她是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承認以色列的神的( 4-7 、 15-16 節)。新約贊揚她這善行(雅二 25 )背后的信心(來十一 31 )。她的信甚至使她在耶穌的家譜中占一席位(太一 5 )?!?BR>
二 17-21 約的條文
探子為忠心的喇合和違逆的迦南人所定的區別,最終在末后的審判中得著應驗(太二十五 31-46 ;啟二十 11-15 )。正如以色列人要把羔羊鮮紅的血涂在門框上,作為與被咒詛之埃及人的區分(出十二 7 、 13 ),喇合也需要以色列人為她提供的這根朱紅線繩,使她和家人能與即將滅亡的迦南人有所區別。今天,相信主的家庭都會接受神用作區別記號的洗禮(徒二 38-39 ,十六 31-33 ),并在喝那代表基督鮮紅色血的新約之杯時,表明祂的死(路二十二 20 ;林前十一 25-26 )?!?BR>
二 22-24 探子的回報
約書亞記第二章
?。隆±吓c探子的任務(二 1 ~ 24 )
喇合的故事,在約書亞記中有幾種作用。從文學的角度而言,它刻劃出迦南人的情形,正如第一章刻劃出以色列人的情形。第一章,將焦點放在一位人物上。從這方面看,喇合正對應約書亞,成為該民族中的信從者,蒙揀選,引導他們得救,至少她曾向有興趣者提供拯救。約書亞記第二章也成為第六章征服耶利哥的前奏。若將范圍放寬,從摩西五經來看,它顯然與民數記十三~十四章所記,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探子,而結局悲慘之事有關;申命記第一章也提到此事。把這件事和約書亞記第二章對照,更突顯出約書亞的角色,表明他是跟隨神的人,足能帶領百姓。因此,約書亞記第二章刻劃出約書亞具備領袖氣質,因為他關懷百姓,在帶領他們進入敵境之前,先派人去偵探虛實。這章也說明,約書亞如何給喇合和她的家人機會,救自己脫離未來的毀滅。這一點由故事中兩則冗長的獨白顯明:喇合的信仰告白和請求( 9 ~ 13 節),以及探子有條件的應許( 17 ~ 20 節)。這兩段合在一起,陳明了戰爭的理由、因憐憫而設的救法,和以色列人的期望?!?BR>
這個故事的結構引起很多討論。有一種看法為:它是一則故事,與以上所提的兩段話交織在一起。它的開始和結束,都是講約書亞與探子在約但河的東岸。中間部分則為探子進入耶利哥,又出來,進到山區,又離開山區,最后渡過約但河,回到約書亞那里。雖然探子在山區中 三天 ,卻只有兩節簡短地提及。全章的焦點為他們在耶利哥的時間。除了兩段獨白之外,還有很長的一段描述對探子的追逐,和喇合怎樣成功地將他們隱藏。有些句子專門記載喇合為他們的脫逃所作的準備。故事中某些重復的成分,皆以這一點為中心。這些事件有其重要性,原因有二: (1) 它們說明了喇合保護探子,是冒著很大的危險; (2) 她的行動,加上她的信仰告白,構成充分的理由,讓喇合的家人和朋友得到拯救?!?BR>
喇合的故事證明神接納所有的人,無論他們的背景為何?;綖槿澜绲娜怂?,凡憑著信心到祂面前的人,即使是罪魁禍首,都有機會得救(提前一 15 )。喇合也像保羅一樣,流露出信心,知道拯救她的神是誰。她成為耶穌家譜中的一員(太一 5 ),是所有基督徒信心的榜樣(來十一 31 )?!?BR>
i. 約書亞打發兩個探子(二 1 )
這章是由約書亞的行動開啟。他 打發 探子,并 吩咐 他們。他講話時所用的動詞,都是命令式, 去 , 窺探 。探子的反應符合第一個命令,他們 去了 。因此,這頭一句話又加強了約書亞的領袖地位,他誠然是未來一切軍事行動的總負責人。什亭是民數記二十五 1 以色列民扎營的一個地方,可能是約但河東正對耶利哥的一處,或許是哈曼廢丘( Tell el-Hammam )。 154 探子 一字(希伯來: m#ragg#li^m )最早出于約瑟之口,他斥責哥哥們,說:“你們是探子(和合:奸細)!來窺探這地的虛實?!保▌撍氖?9 )。大衛差遣探子,去查明掃羅的行蹤(撒上二十六 4 )。在撒母耳記下十五 10 ,這個字出現的情境卻不一樣。押沙龍差遣“密使”到全以色列,去通知他的盟友,何時當擁他為王。因此, 探子 除了指收集敵情的人之外,也可以指秘密傳遞消息的人。約書亞記第二章的 探子 ,似乎兼具這兩種功能?!?BR>
一方面,約書亞命令他們要 窺探 那地和耶和哥。 155 這當然可以解釋為去探測該地的虛實,但從故事本身,或從他們向約書亞頭一次的報告中,都看不出他們發揮了這項作用。耶利哥的征服故事并沒有用到這次窺探可能曾提供的資料。而且,按民數記十三~十四章平行的記載來看,那里并沒有用 窺探 一詞來描述當時去偵察的十二個探子。動詞 窺探 出現在申命記一 24 ,是記摩西對這件事的追憶。在約書亞記七 2 ,進攻之前,以及士師記十八 2 、 14 、 17 節,搶奪之前,提到去偵察時,也用到這字。另一方面,撒母耳記下十五 10 用到名詞形式,來描述私下傳遞消息,這與約書亞記二章所描述的實況比較接近。探子悄悄告訴喇合,她和她的全家(及其余人)如何才能避免與耶利哥一同滅亡。 156
譯為 暗暗 的字(希伯來: heres^ ),在希伯來文圣經中未曾再用過。馬索拉經文的以賽亞書三 3 有一個字,拼法完全相同,卻是名詞,譯為“匠人”( NIV 、 NJPS )或“術士”( RSV ),各依據譯者偏好的同音異義字根而定。后來的希伯來文將這個字當作暗暗,符合這里的意思,但是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沒有譯出這字,顯示約書亞記二 1 原來的意思可能已經不明。類似“私下”或“巧妙”等的詞匯亦可以描述這次的行動,這或許是原來希伯來文的恰當翻譯?!?BR>
探子的回應為:前往耶利哥( Tell
es-Sultan ),在那里他們 來到一個妓女的家 。 157 經文刻意避免暗示探子與女主人發生過性關系。 158 進到一棟建筑物,有一種常用的說法(參:士九 5 ;撒下十二 20 ;王下十九 1 ),這說法并不暗示與妓女發生性關系。如果作者有意暗示性關系,就不會加入一個詞匯,如 的家 ;在講參孫去看一名妓女時,只寫到“進去,與她共渡一晚”(士十六 1 )。 159 此外,這一節的最后一個動詞, 留在那里 ,通常不是用來描述性關系,除非加上一個介系詞“和”,并接著注明伴侶是誰。那么,探子為何會選擇一個妓女的家呢?這個家可能像一個酒店、小客?;蛐_處,是游客會去的所在,而不像個妓院。 160 在主前十四至十二世紀,有證據顯示,在迦南的確有這一類過夜的地方,駱駝商隊和王室差使都會到那里住。 161 古代的耶利哥有這類地方,應是無庸置疑的。新約時代更顯然有(路十 30 ~ 35 )。這類場所自然會招來當地的敗類,歷史上這種情形屢見不鮮。倘若探子要了解當地的狀況,那里的“小酒店”自然是最佳地點。要偵測該地有無第五縱隊,找機會與有興趣的團體溝通,來作以色列人的內應,必然會選這地方。最后,這里可以過夜,不必在荒郊野外擔驚受怕,也可免去城里的危險(創十九章)。事實上,第 1 節所記探子的行動,似乎是下文的摘要。他們住在喇合的家里,可能是原來的計劃,而不是后來的實際情形。 162 若是如此, NIV 的翻譯 并住在那里 (過去式)或許是正確的。至于喇合的名字,在以色列人出現在迦南地以先,當地就已經有了。 163
154 參 N. Glueck, 'Some Ancient Towns in the
Plains of Moab', BASOR , 91, 1943, 7 ~ 26 頁; J. M. Miller, ' Moab and the Moabites' in Moab ,
27 頁?!?BR>
155 P. Wilton ,
'More Cases of Waw Explicativum ', VT , 44, 1994, 126 頁,將這句話譯為:“去,觀察那地, 就是 耶利哥”。這樣使用說明性的 waw ( waw explicativum ),可以解釋探子為何只去偵察耶利哥?!?BR>
156 基于探子有這種正面的功能,加上探子是戰前一種很合宜的預備,所以我把約書亞的行動解釋成對神命令的忠誠回應。有人認為,約書亞似乎略欠信心,因為他打發探子(如, Polzin, 85 ~ 86 頁),但這看法在這段經文中找不到根據,而在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探子的事,經上也沒有任何責備的話。該次事件的問題,是多數探子的回報,以及百姓的反應,并不是打發探子本身。約書亞記七 2 的狀況也相同。探子并未受指責,他們在艾城的失敗也不能歸咎于探子的報告,經文明說,那完全是因為亞干的罪?!?BR>
157 H. Schulte, 'Beobachtungen zum Begriff
der Zo^na^ im Alten Testament', ZAW, 104, 1992, 255 ~ 262 頁,主張在王國之前,稱妓女的字, zo^na^ ,應當視為指在女人帶頭的社會中的一名女子,沒有男性可倚靠。雖然像約書亞記二章這類的經文,可以將這個字的意思放寬,不單指“妓女”,但是這個觀點卻必須把創世記三十四章等經文挑出來,說是后人加入的,由此可見,它顯然有弱點。要尋找更寬廣的語意,較好的辦法,是探索找個圣經希伯來文的歷史,看它有否用在類似的狀況中。 D. J. Wiseman, 'Rahab of Jericho ', TynB , 14, 1964, 8 ~ 11 頁建議,這個字在這里以及舊約其他地方的意思,或許是指一個與外來之人友善交往的人。他也提出一個比較的例子,古巴比倫的旅店老板, sa{bi^tu ,是“供酒者”之意,而很早的時候就有好些律法,提到有關旅店的事?!?BR>
158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在其他地方提到,以色列人親近妓女是要被定罪的,尤其是在約但河東的這段時期。參:民二十五 1 和耶五 7 ; Hawk, 61 頁。如果探子曾與妓女發生不當的行為,作者一定會清楚交代,后來以色列人也會用這件事作例子?!?BR>
159 這看法不贊同 P. A.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narrative Art and Social Presupposition in Three Old Testament Texts', Semeia ,
46, 1989, 128 ~ 129 頁; Hawk, 62 頁。 Bird 主張,這是暗示性的用語,而喇合的行為卻相反。但這一節并沒有暗示性,我已經舉出理由說明。另外一處,第 4 節,那里喇合曾向王家差使坦承探子曾到她那里來,所用的話或許具性暗示,但若是如此,則是她用巧計來誤導差使。參第 4 ~ 6 節的注釋 ?!?BR>
160 P. A.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128 ~ 129 頁。參 H.
Schulte, 'Beobachtungen zum Begriff der Zo^na^ im Alten Testament', 256 頁,他在注 9 中引用其他主張此說之學者的話,從約瑟夫( Ant. I, 2, 7 )和他珥根開始?!?BR>
161 有關經文和探討,參 C. Ku/hne , Die Chronologie der internationalen Korrespondenz von El-Amarna ,
AOAT 17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73), 108 ~ 110 頁, n. 532; S.
A. Meir, The Messenger in the Ancient Semitic World , HSM 45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88), 93 ~ 96 頁。有關約書亞記第二章的歷史背景,參導論中的探討( 28 ~ 30 頁)?!?BR>
162 注釋家注意到,在這個故事中,與喇合相較,探子始終居于被動地位。 Hawk, 64 頁認為,從探子“躺臥”開始,他們的角色就是如此?!?BR>
163 Taanach text no. 4, line 9 。參 A.
Gustavs, 'Die Personennamen in den Tontafeln von Tell Ta'annek', ZDPV ,
51, 1928, 189 頁; D. Sivan, Grammatical Analysis and Glossary of the Northwest Semitic
Vocables in Akkadian Texts of the 15th-13th C. B. C. from Canaan and Syria ,
AOAT 214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84), 264 頁?!?BR>
ii. 喇合的家(二 2 ~ 8 )
這是一個公眾場所,因此當地首領的部下知道有兩個人來,以及他們要作什么。他們向首領的報告,指控那兩人是要 窺探 (希伯來: lah]po{r )這地,這個動詞通常是描述挖墻。另外一次用作窺探的意思,出現在申命記一 22 ,講到前一次打發探子去偵測迦南全地。這段經文中重復用此字,強調出這個故事的重點?!?BR>
2 ~ 3. 第一個重復語,是報告的話中提到,探子來是要 窺探此地 。有人向耶利哥王傳報消息,而他差使去向喇合講同樣的話。 164 藉這一筆法,經文要讀者明白,探子的任務已經被敵人最高的首領得知。幫助這些人,就等于背叛耶利哥和其中的王。喇合幫助的行動,顯示她不再效忠迦南地的耶利哥,而愿意接受約書亞和他屬下的統治?!?BR>
4 ~ 6. 第二個重復語,是提到喇合將探子隱藏,這個動作最能突顯她向以色列人的效忠。第 4 節與第 6 節重復此事,并不是文筆欠佳或編輯的手法, 165 而是藉此闡明故事的情節。耶利哥王的差使越接近,緊張的程度就越高漲。首先,他們將信息帶給喇合,要她將人交出來。接著,他們在喇合家聽她說話,而她用計騙走他們。每一個關口,敘事者都停下來,告訴讀者探子當時的情形。起初,喇合把他們藏起來,但當差使來和喇合說話的時候,產生了一個問題:她藏得夠妥當嗎?等喇合把差使騙走,經文才講她把探子藏在哪里,如何藏法。那些差使會相信她嗎?還是他們會回來搜查,而找出探子?第 7 節乃是轉捩點。按希伯來文,這故事可以譯為“而那些人便去追索他們了”。 166 單看這句話,尚不清楚其意思是不是指搜查喇合的家。只有在希伯來圣經的第 5 、 6 節中,讀者才可以看出,那些差使已經離開,往探子可能走的路線去追蹤,即:返回約但河?!?BR>
這故事中第三個重復,是喇合表明不知情, 我不知道 / 我不知道 ,一次是指探子從哪里來,另一次是關于他們的目的。這個重復強調出她對以色列人和其使者的效忠,因著這份忠心,她冒著生命危險,嘗試誤導耶利哥王的差使。常有人提起,就道德而言,喇合說謊究竟是否合宜。有人主張,這不算謊話,但是經文明說,這講法與喇合所知道的實情相反,所以這種看法難以成立。也許有人認為,要是說謊有理,此其時也。約書亞和以色列的整個任務,與最初的偵測成功與否密切相關。耶利哥城的居民已在神的審判之下。此外,圣經從未將喇合定罪,反倒稱贊她的信心(來十一 31 )。但圣經并不容許因為對方是可責之人,便可向他說謊。我們不能說,敘事者在這點上寬恕了喇合的行為。有些人主張,喇合既是迦南人,又是妓女,對她的行為準則不能有更高的期待,但是經文對這方面也沒有任何支持?!?BR>
最好的辦法,不是替喇合的行為找理由,而是不被這件事困擾。盡管這是件錯事,敘事者和以色列的讀者都能了解,她既被以色列人接受,這個罪就必有赦免之途。倫理的問題并不是這個故事所關注的,它強調這件欺騙之事,不是要定喇合的罪,而是要強化她隱藏探子所冒的危險。 167 畢竟,她可以什么也不說,而任憑差使來搜查她的房子。她指向另一個方向,就是甘冒被捕之險,不過,她終于成功地救出了這兩位新結識的朋友?!?BR>
7. 另外一個重復語,是 城門關了 。喇合聲稱,在關門之前,探子就離開了?;始也钍谷プ诽阶?,他們一離開,城門就關了。這個細節再一次襯托出探子的險境,和他們何等倚賴喇合的保護。他們不可能離開那座城。任何時候,喇合都可以通知別人,把他們抓起來。同時,他們現在更必須逃離耶利哥,因為如果差使盤算,自己可能被騙了,他們還留在耶利哥,那么,差使隨時都可能再回來。但探子完全無法想出逃離之路,因為 城門關了 。這也為喇合預備另一條逃亡路線鋪路,顯明在探子得以脫身的事上,她所扮演的角色何等重要。 168
8. 另外一點,到第 8 節才出現重復,就是喇合家的藏匿處── 屋頂 。這可能是她家中頂層的夾板。第 15 節說,她的屋子緊臨城墻,也許是搭在城墻之上,以色列常有這種防御墻。 169 這類頂層或許是住戶睡覺的地方。喇合把探子藏在這里,并向他們吐露耶利哥人的懼怕,又為自己和家人的性命而求。這個 屋頂 一定是全家最隱秘的地方,沒有旁人出入,無竊聽之虞。這個細節突顯出喇合如何向探子吐露心聲。她把他們帶到她家中最隱秘的地方,在那里向他們傾訴她心中隱藏的信念和渴求?!?BR>
164 NIV 在第 3 節說,探子的目的是“窺探全地”?!叭?, kol ,在譯本中(七十士與敘利亞)并沒有出現,但可能原文中有,因為沒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釋為何它只出現在這里。事實上,它可以強調出探子對該地區安危的威脅。我們不妨假定,探子受到指派要“窺探”的地,正是他們去偵測之地。我們不必將這地解作整個迦南地,這個看法與 Mitchell ( 38 頁)不同,他嘗試在這里,以及約書亞記七 2 ,和十四 7 所提迦勒從前的探險,都加入邊界意味。但只有十四 7 所提的應該視為整個迦南地,這個判斷乃是依據民十三 17 ~ 25 對該地全面的描述而來?!?BR>
165 參 Fritz, 33 ~ 41 頁,他認為本章中這類重復語是不必要的反覆和添加。針對第 1 節與第 8 節兩度講到躺下的動作, W. Moran 總結了解決的辦法,見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Studi sull'Oriente e la Bibbia. Offerti al
p. Giovanni Rinaldi nel 60j compleanno da allievi, colleghi, amici (Genova
Studio e vita, 1967), 275 頁。 Moran 認為,第 1 節很可能是第 8 節的伏筆。前者乃是摘要,后者才是詳述?!?BR>
166 NIV 這一點并不清楚,它的翻譯疏忽了整個故事的張力,用“于是……”( So ... )一字,使得全文顯得松散無力。讀者很快就得知,那些人接受了喇合的誤導?!?BR>
167 著重這一點,比 Prouser 的看法要好,他認為“當時欺騙是可接受的行為,而且是弱者贏過強者的可佩手腕”。參 O. H. Prouser, 'The Truth about Women and Lying', JSOT , 61, 1994,
15 ~ 28 頁。 Prouser 所舉的說謊之例,都是在強調個人所冒的危險,并對當事人的大膽予以稱許。但這些例子并不寬容欺騙本身?!?BR>
168 W. Moran,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282 頁,指出第 7 ~ 9 節為中心相同的結構,以城門關閉為中心,作故事前半的結尾,又是新一段故事的開始?!?BR>
169 參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 BASOR , 260, 1985, 16 頁。從考古學而言,炮臺式的城墻是以色列晚期才獨有的,而非主前二千年迦南人時期的特色。參 Fritz, 37 頁。但是,不筑城墻,而由“一長條帶狀房屋”為防御的結構,在其他晚銅時期巴勒斯坦的遺址中有例可尋。參 Z. Herzog, 'Cities in the Levant', ABD , I, 1037 頁,他提到米吉多和拉吉、特巴塔、特貝米新,而最重要的則是耶利哥?!?BR>
iii. 喇合的信仰告白和要求(二 9 ~ 13 )
這是圣經故事所記載最長的婦女獨白之一。開始的 我知道 一語,和她對耶利哥王的差使一開始所說的 我不知道 ,成了對比。 170 由此可見,這里是吐露實話,而前面則是欺瞞之言。下面第 9 節接著是三個附屬子句,每一個起頭都是同樣的希伯來分詞, 即 (希伯來: ki^ )。第一個子句將全書的神學信息作了摘要:神已經將這地賜給以色列人。動詞“賜給”出現在一 2 、 3 、 6 、 11 、 13 、 14 和 15 節(兩次),指這地,包括約但河以東和以西之地。第二與第三個用 即 開始的子句,描述出迦南人的反應。 極其懼怕 曾是紅海之歌(出十五 16 )中的預言,講到迦南地居民會有的心情(兩處都用同樣的動詞和介系詞,“臨到”)。 171 這似乎是立約時神在最后所作的應許,那里說,神將打發“對我的懼怕”(出二十三 27 )出去。喇合的信仰告白中則提到, 對你們的懼怕 ,亦即,怕以色列人;迦南地的居民個個人心惶惶。 因懼怕而消化 在摩西五經的紅海之歌曾出現過(出十五 15 )。那里的片語與此處完全相同,只是以“迦南”取代了 這地 。因此,喇合承認,從前出埃及之時那些歡慶之人所說的預言,現在應驗了?!?BR>
10 ~ 11. 第 10 節說明了這個相同的片語。 我們聽見 中的“我們”,或許可說包括所有迦南地的居民,但耶利哥所有的居民無疑都包括在內,他們已經得知耶和華為祂子民所行的許多事。這些資料可以說明喇合是從哪里認識神的,也成為她會在第 9 節作出信仰告白的原因。這里所講的兩件事,正是以色列在曠野飄流的 頭與結尾所發生的事。描述耶和華如何使紅海的水 干了 之字,在圣經中是頭一次出現。它在五 23 再度出現,意味過約但河與過紅海有關聯?!?BR>
動詞“忠于滅絕令”(希伯來: hrm )出現在這里,指以色列人如何將西宏和噩 盡行毀滅 。 172 民數記二十一 21 ~ 35 記載擊敗西宏和噩的事,其中沒有用到這個動詞,但他們的作法很接近滅絕令。 173 不過,申命記二 23 和三 6 復述這些爭戰時,卻相當強調這個字。這個字在摩西五經另外幾處的使用,乃是確定要如此對待迦南人(申七 2 ,二十 17 )?!?BR>
喇合信仰告白的中心,是神在歷史上的這些作為。這兩件事不僅點明整個曠野飄流的架構,還具有更多的作用。出埃及的事件,主體是使紅海變干的耶和華,和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喇合相信,神為祂的子民顯出大能的作為,以神跡奇事救他們脫離強大的埃及。西宏和噩的毀滅,主體是以色列,他們向這些王所作的,是“毀滅/吞并”他們。在此,喇合重新講述,凡是反對神為以色列所定之計劃的人,都遭到悲劇。喇合對歷史很熟,而她再度肯定以色列仇敵的恐懼,并承認,惟獨以色列的神是掌管世人命運的主?!?BR>
她的感受在第 9 節中表達無遺。第 11 節又復述一次,但順序顛倒,如此,便成為中間第 10 節講述歷史的框架。 11 節的第一個字應當譯為“這是我們所聽見的”,與第 10 節頭一個字(也是動詞)相呼應。這個字表明,現在向探子報告的那些所聽聞之事,就是傳到喇合與她城中居民的消息。這個字并非 11 節其余經文的前言,而是第 10 節報告的結束。因此,這里有一共同中心或交錯式的結構:
9b ~ 10a 節
A. 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
B. 對你們的大懼怕臨到我們
B. 這地的一切居民都因你們而懼怕消化
C. 我們曾聽見……
11 節
C' ……這是我們所聽見的
B' 我們的心消化 ( NIV 小字)
B' 因著你們的緣故,并無一人有膽氣
A' 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上天下地的神
B 段的動詞,“對你們的懼怕 落下 ”(希伯來: na{p[#la^ ,和 B' 段的動詞,“勇氣不再 起來 ”(希伯來: qa{ma^ ),使得這兩半的對比更形強烈。 A 段的告白,即:是耶和華神在掌握迦南地,祂已將這地賜給祂的子民,到了 A' 段則更形延伸,描述神是整個宇宙的神。 174 不過,第 11 節宇宙性的告白,也是個人式的告白,因為描述神為 你們的神 。這一點為喇合下面的要求鋪路。因為探子的神是得勝者──過去如此,未來亦然,所以喇合希望她的信心成為實際:她要從“得勝的一方”獲得保護的應許?!?BR>
12 ~ 13. 現在既然 一語,帶出一道命令,正如一 2 。撒母耳記二十四 21 也有這一插入語,接下來是一道命令,要對方“起誓”。那里記載,掃羅向大衛承認,他明白大衛作王是神的旨意,接著,他要求大衛起誓,不剪除掃羅的后裔。同樣,喇合也向探子承認,她明白了神對以色列人的計劃?,F在她要求他們起誓,不滅絕她和她的家人。當然,就喇合的情形而言,由于她救了探子的性命,她的要求就更有分量。掃羅的情形卻恰好相反,當時是他要追殺大衛,但大衛反而放了他?!?BR>
喇合說,她 恩待 了探子,這個詞匯由動詞“作”和一個含義很豐富的名詞構成,這名詞曾被譯為“履約的忠誠”或“委身”(希伯來: h]esed[ )。這個結構頭一次出現于亞伯拉罕的仆人求神幫助,為以撒找一位妻子,他求神向亞伯拉罕“施恩”(創二十四 12 )。在神的自我啟示中也出現這個字,說祂將向愛祂守祂誡命的“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 6 ;申五 10 ;耶三十二 18 )。最接近的例子是士師記一 22 ~ 26 ,那里有些像喇合的情形,伯特利有一個居民幫助了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答應不將他與城一同毀滅;他和他的家人都受到恩待。所以, 恩待 的意思,是幫助保全一個人的家,能存留到后世。喇合聲稱她向探子這樣行,無疑是指救了他們的性命,她要求探子也要“恩待”她的父家。若從這個詞匯的用法來看,便是指保護她的家人,免于一死。 175 喇合以下要說的,正是這點?!?BR>
原文的 家 字,直譯為“父親的家”,在圣經中,這個詞是指由最年長的男子所主管的大家庭。一個家的成員,住處通常都連在一起,巴勒斯坦山丘地帶,以色列早期的考古遺址證實了這一點。 176 喇合要求要一個 實在的證據 (希伯來: ~o^t[ ~emet[ ),保證能得到拯救。這個證據乃是她要探子起誓,用性命來擔保她家人的安全。視一個家為一個整體的觀念很重要,在這件事上,因著一個人相信,福澤與拯救便臨到許多人。這個誓言有如立一個約, 177 將喇合的家人納入以色列的團體中。喇合和她的家人從此不再是迦南人,而成為以色列大家庭中的一員;將來基遍人也是如此。喇合是她全家的發言人和代表。 178 帶領這個大家庭的,是一位女性,而非男性,她的信心拯救了全家?!?BR>
對基督徒而言,喇合成了一個榜樣,她承認神在歷史中所行的救贖之工,因而得到拯救。信仰告白成為獲得恩典的途徑(羅十 9 ;約壹四 15 )?!?BR>
170 亦參 W. Moran,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283 頁?!?BR>
171 這里和出埃及記十五章的“一切居民”,或許應當解釋為“統治者”。若是如此,重點就在講當地的統治者無力對抗。這個解釋可以回應五 1 和十 1 ~ 2 ,當以色列打勝仗時,倍感威脅的是那些統治者。參 M. Gorg, ' ya{s%ab[ ', TDOT , 6, 430 ~ 431 頁; Gottwald,
512 ~ 534 頁; Boling and Wright, 146 頁?!?BR>
172 參導論對滅絕令的討論:“神學 (a) 圣戰與滅絕令” ?!?BR>
173 幾節之前(二十一 1 ~ 3 )講以色列打敗南方曠野的敵軍時,這個字確曾出現。那里是用來解釋該地一座城的名字,何珥瑪;不過,這個概念是否也延及全章,包括亞摩利的兩個王?
174 申四 39 有一類似的片語。參 K. A. Deurloo, 'Spiel und Verweis auf Torah -Worte
in os. 2 ~ 6; 9', Dielheimer Bla/tter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Rezeption in der Alten Kirche , 26,
1989/1990, 70 ~ 80 頁?!?BR>
175 G . R. Clark, The Word Hesed in the
Hebrew Bible , JSOT Supplement 157 (Sheffield: JOST Press, 1993), 73 ~ 75 頁,建議喇合并沒有充分了解這個“獨特的希伯來”字所蘊含的委身之深度,以及所要建立的關系,她以為這只是“以好事換好事”。不過,她的話符合這個字在摩西五經和士師記中的用法。探子并沒有指責她,只是更進一步指出,若要保證得救,必須符合某些條件。 Clark, 262 頁說,探子是代表神在作事,而真正拯救喇合和她家人的乃是神,這看法很正確?!?BR>
176 參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
18 ~ 23 頁?!?BR>
177 這個字在這里的用法,參 F. M. Cross, 'A Response to Zakovitch's
"successful Failure of Israelite Intelligence"' in S. Niditch (ed.), Text
and Tradition, The Hebrew Bible and Folklore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3 頁。有人視 9 ~ 21 節為一種古代近東的條約形式,參 K. M. Campbell, 'Rahab's Covenant', VT , 22, 1972, 243 ~ 244 頁。 M. Ottoson 將這個觀念再加以發揮,而認為喇合是位“皈依者”。參 M. Ottosson, 'Rahab and the Spies' in H. Behrens, D. Loding, and M. T.
Roth (eds.), DUMU-E 2 -DUB-BA-A: Studies in Honor of A$ke W.
Sjo/berg (Occasional Publications of the Samuel Noah
Kramer Fund 11 ( Philadelphia : University Museum ,
1989), 419 ~ 427 頁?!?BR>
178 D. J. Wiseman, 'Rahab of Jericho ', TynB ,
14, 1964, 8 頁,觀察到:“她也算是家中的一員,而通常妓女不會具這樣的地位”?!?BR>
iv. 探子對喇合的承諾(二 14 ~ 21 )
本段首度記載探子所說的話。當然,這個故事假定,在此之前他們說過話,只不過經文沒有刊出來。事實上,若研讀本章的前半段,可以看出探子多半是不采取主動的,而是對環境作出回應。 179 他們進入耶利哥,是對約書亞命令的回應。到了喇合的家,他們完全受她指揮,并沒有獨立行動?!?BR>
14. 當喇合說完話之后,需要有回應,所以他們便開口。不過,即使在這時候,他們的話也只是回答而已。他們接受了喇合的請求,所用的言詞和她剛說的相仿。他們最關心的是保密問題,究竟是什么秘密?耶利哥的首領已經知道他們是誰,以及他們前來的原因。一旦他們離開了城,喇合再多講一些細節,也沒有什么價值。如果她開口,只會對自己不利,因為這無異于暗示她向差使說謊,又幫助過探子。除非我們假定,敘事者插入了一段矛盾的話,或是想讓探子顯得笨拙,否則的話,答案必定與探子當時的光景有關。他們想要保密的,是喇合幫助他們逃脫,不讓任何人知道他們仍在耶利哥,也要她保證,他們的逃亡亦是一個秘密,直到他們平安渡過約但河為止?!?BR>
泄露我們在作的事 ,在這段中出現了兩次,各在 14 節與 20 節。如上所述,這些重復語乃是敘事者強調故事重點的方式。在這里,這個詞表達出探子身處的險境,以及他們完全倚賴喇合的忠心。若沒有她的幫助,探子絕不可能離開耶利哥,平安回到約書亞那里?!?BR>
15 ~ 16. 這個故事在第 15 ~ 21 節的安排,引起很多辯論,就像第 3 ~ 8 節一樣。喇合先讓探子從窗子逃走,然后才和他們講到他們的誓言,這看起來似乎不合理。為什么不先說,她和他們討論了誓言,然后讓他們從窗子逃走?為什么他們不先講,等到掛在耶利哥墻頭上,或吊到底下,這樣危急的情況下才說?難道探子會從地上向喇合喊叫──如此一來,他們不是向耶利哥城的人曝光了嗎?還是他們一面拉住喇合的繩子下縋,一面起誓?其實,敘事者乃是要強調幾個重點。因此,他并不是按順序來描述這些事件,而一件事也不只提一次而已。有時候,他先作摘要,然后才述詳情,而有時候重要的事件會重復。 NIV 嘗試表達這類意思,因此在 16 節引介喇合的話時,用了過去完成式, 她曾對他們說 。如此,那段話便成了在他們離開窗子之前說的?!?BR>
在第 14 節,探子發現自己必須回答喇合。那時候如果他們不答應,她再繼續幫助他們,就不合理了。另一方面,他們要先清楚知道怎樣逃離耶利哥,怎樣躲避差使在約但河附近的搜索,然后才會徹底起誓,將來必定幫助喇合。所以,喇合既然確定他們會起誓保護她的家,便克服了兩件妨礙探子安全的難事:關閉的城門,和把守約但河的差使。她克服第一個困難的方式,是讓探子從她家靠城墻的一個窗口逃出去(參二 7 ~ 8 注釋 )。她克服第二個問題的辦法,是建議探子躲在山里幾天,等到搜索的危險過去,再脫身?!?BR>
17. 這時候,探子便向喇合起誓,記在 17 ~ 20 節。既然喇合已經提出條款,探子只要再加上詳細的條件便可以了。 14 節已經將這件事作了摘要, 15 ~ 16 節說明了喇合幫助的方法。這時候,探子才可能列出條件,因為他們已經得到了喇合一切的幫助。這句話是條件,可以從探子在希伯來文圣經中所說的頭兩個字看出:“與我們無干”?!?BR>
18 ~ 20. 若要探子保證喇合的安全,她必須作到三件事。 180 綁在窗上朱紅色的線,可能是已經有的,也許原本就是用來宣傳她“家”的目的。 181 若是如此,那么,喇合在 21 節綁繩子的舉動,便不至于招惹回轉的差使和其他在城墻附近往來之人的注意。 182 第二個條件為:她要把所想保護的人,和他們的財產,全都集中到她家。探子繼續補充說,如果她的家人在屋外而被殺,就與他們無干。最后,她必須不走漏消息,以至影響探子的安全。這是重復 \cs16 14 節的話。不過,這段中所指的秘密,包括他們將藏在山區中幾天?!?BR>
21. 喇合同意了這些條件。她不需要再留這兩人,于是便把他們送走。敘事者不在乎他們雙方達成協議時,探子究竟在哪里──或是仍在喇合的家中,或是在城墻外的地面上,或是在縋下城墻的半空中。按理論說,這些狀況都有可能,因為敘事者并沒有說明探子的所在地。不過,根據保密性來看,最合理的想法應當是:探子仍然在喇合的家中。若是如此,第 15 節和 21b 節所描述的動作,并不是分開的兩段,或是前后發生的,乃是同時進行的一件事。第 15 節講出即將發生的事,所提供的細節是為了說明 18 節的 縋我們下去的窗戶 。第 21 節記載真正發生的事。喇合把朱紅線系在窗戶上,便作到了第一個條件?!?BR>
179 Hawk, 64 頁?!?BR>
180 第 17 、 18 、 20 節的動詞為“ 你叫我們所起的誓 ”,和“ 你縋我們下去 ”,但是其主詞為喇合,因此這樣的形式令人意外。不過這并不是經文的錯誤,最好的辦法,是視之為特殊的文體設計,圣經希伯來文別處亦曾用過,即:雖然發言人改變了,但是動詞卻仍然用同一個。這些動詞亦出現于 12 和 15 節,那里的發言人是喇合與敘事者。在 17 、 18 、 20 節,發言人是探子。在這類情況下,一個字的性別形式可以與原來當有的不同,以強調戲劇性,而探子仍在協商有關自己性命的事,正符合這種情形。有關圣經希伯來文證據的收集,參 R. J. Ratner, 'Morphological Variation in Biblical Hebrew Rhetoric', Maarav ,
8 1992, 143 ~ 159 頁?!?BR>
181 參 P.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130 頁。 Hawk, 70 頁,建議“朱紅線”是希伯來文的一個雙關語,“兩人(探子)的希望”?!?BR>
182 既然探子進耶利哥城時還沒問題,當時這城并不像六 1 那樣關得嚴緊?!?BR>
v. 探子返回(二 22 ~ 24 )
第 22 節頭四個字中,三個動詞的順序顯示出探子逃入山區的匆忙,正如喇合所建議的。他們留在山內的 三天 ,有點類似一 11 和三 2 的“三天”。這三處的三天,也有可能乃是同一段時期。在以色列人準備過河的時候,探子正在約但河的西岸。 183 這里再插入一段,講追尋他們的差使如何行動,由此可見喇合的建議很有智慧:如果探子嘗試渡河,很可能會被抓到。喇合繼續保護探子。差使回去了,或許以為那兩個逃亡者在他們到河邊之前,就已經渡河了。一旦差使 回 到耶利哥,探子便“回到”約書亞那里?,F在他們下山、過河,就完全平安了。到了約書亞那里,探子知道喇合已經實踐了第二個條件。最后一個條件,就是她和她的家人必須留在她的屋內,要等征服那城時才實現。他們向約書亞的報告,幾乎是直接引用喇合在第 9 節中所說的第一句和第三句。報告的后半,乃是直接的引用之言,共有三個要點: (1) 過紅海之后的預言(出十五 15 )已經應驗,這意味過去顯大能的神,如今也要帶領以色列人勝利地渡過約但河; (2) 他們的報告,與從前在加低斯巴尼亞所打發的十二個探子中大部分人的報告正相反(民十二 26 ~ 33 ),從前的報告多半從探子個人的感受出發,這次則是依據一位本地人喇合的信仰告白; (3) 探子完全倚賴喇合,不僅靠她救命,也靠她的話來作報告?!?BR>
談到最后一點,究竟打發探子的初衷,是否只是為了探聽迦南地可否征服,并不太明朗。他們并沒有作到這件事,相反的,他們乃是向愿意接待的人保證未來的安全。從策略上說,這種動作是為了讓暗中與以色列結盟的人增強信心,以致破壞敵人的聯合陣線。從政治的角度而言,喇合的報告可以激勵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因為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后一連串的勝利,已經消化了敵人的士氣。如果有人愿意像喇合一樣,或許就可以逃脫未來的毀滅。他們只需要相信,并承認以色列的神是大能的神??墒沁@樣作也意味和他們自己的同胞、自己的神明劃清界線。這種結盟的改變,或許會導致很多困難。據我們所知,只有喇合一個人有這樣的信心,但是在同樣的狀況下,也有其他人可能參入以色列的一方,這是無可置疑的。 184
在喇合的故事中(第二章),約書亞沒有扮演任何角色。這個故事和后面六 22 ~ 25 的復述大可以省略,并不致影響整卷書的情節,但是,這個故事將焦點從約書亞轉到喇合身上。如果約書亞代表以色列的男性,是透過相信耶和華神才得著引導和成功,那么是否可以說,喇合正好成為互補的角色,代表迦南人的女性,也是透過相信耶和華神而得著引導與成功? 185 這卷書乃是希伯來圣經中國族主義最強的書卷之一,而在其中把一位軍事將領的揀選,和他對戰爭最初的準備,與一位外邦女子因相信而得救、不經爭戰與流血的故事并排,豈不更能表明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保▌撌?3 )? 186
對基督徒而言,喇合的信心成為相信神在歷史上救贖作為(無論是舊約的出埃及或新約的十字架)的楷模。她不僅相信,而且坦承自己的信心,并且倚賴此信心來保存神的子民,擴展神的國度(參:雅二 25 ~ 26 )。 187
183 J. A. Wilcoxen, 'Narrative Structure
and Cult Legend' in C. Rylaarsdam (ed.), Transitions in Biblical Scholarship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61 ~ 62 頁。不過, Woudstra,
79 頁建議,這兩段“三天”是不同的?!?BR>
184 參早期拉比文學內的解釋。根據 Leviticus
Rabbah 17:6 ,約書亞曾向迦南人提出幾種可能性:或逃走,或講和,或作戰?!?BR>
185 有一種觀點,視喇合的故事為圣經的一種風格,就是外邦人以一種“信條”式的告白,承認惟獨以色列的神是真神,參 F. M. Cross, 'A Response to Zakovitch's "Successful Failure of
Israelite Intelligence"', 100 頁?!?BR>
186 這是約書亞記的主題與重點。至于以色列人接納喇合,是否犯了罪,則是個附帶的問題,而若不衡量經文對喇合信心的正面評價,這個問題就很難有答案。喇合的故事和亞干與基遍人的故事不同,其中并沒有提到審判的事、軍事的損失、或導致追隨以色列之神的人有任何分裂。所以,“以色列人有了神,為什么還需要喇合?”這一類的問題并沒有對準本段經文的中心。約書亞記第二章并不是申命記二十章的詮釋,因為滅絕令在此不適用,所以并沒有提及。喇合的信仰告白使她和她的家人不再和迦南人一樣,站在 對敵 的一方,而成了以色列的 朋友 。滅絕令并不適用于后者?!?BR>
187 A . F. Campbell, 'Old Testament Narrative
as Theology', Pacifica ,
4, 1991, 165 ~ 180 頁?!?BR>
──《丁道爾圣經注釋》
約書亞書
約書亞記第二章
2:1 三十八年前,摩西初窺迦南地,派出探子十二人,每支派一人,但忠心勇敢的只有二人。約書亞這次只派兩人。上次探子走遍迦南地東西南北(民13:17-24),這次只窺探即將攻打的耶利哥城。摩西要作的是全局的戰略安排,現在局已布好,由約書亞來執行時,采取逐城擊破的戰術。首一城為耶利哥,位于迦南心臟地帶。
什亭在摩押地,地理上和約旦河對岸的耶利哥遙遙相對,為以色列人曠野行程的最后一站。
喇合是耶利哥城的妓女,早期教會史家也有說她為“客店女主人”非操賤業。她的家在耶利哥的城墻上。兩名探子投宿妓女家當為掩人耳目,若為客店則更易解釋。事實上,古代也無旅舍設備,他們只可在此借宿,住在城墻上也方便離開。
2:2 “耶利哥”位于約旦河西和死海以北,距河十余公里,中隔一廣闊平原,稱為“耶利哥平原”(4:13)?!耙纭庇小霸鲁恰敝?,稱為“棕樹城”,居高臨下;筑有堅固工事,易守難攻;兼之水泉豐富,物產茂盛。主前八千年即有人居此,為世界上最古老的一個城市,舊約稱之為“棕樹城”(申34:3)。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最先攻入此城,并將人畜完全毀滅。迦南地分布有許多大小城邦,每城有王統治,故這里稱“耶利哥王”。參6:1注。
2:3-5 耶利哥王要喇合交出探子,她冒生命危險不說出下落,反救二人脫險;她自己和全家因此在城毀之日得救。據《馬太福音》所記耶穌的家譜,她是被提到名字的四位女性中的一位(1:5),也是路得的丈夫波阿斯的生母,大衛王的太祖母(得4:18-21)?!断2畞頃返淖髡吡兴秊樾判牡陌駱樱▉?1:31);雅各說她是真能用行動見證所信的人(雅2:25)。
2:6 麻秸是亞麻的莖,長約一公尺;高高堆在屋頂上曬干當燃料用。喇合利用它來掩蔽探子。
2:7 渡口在城的東面,水淺處不過一公尺,可以涉水而過。
2:8 從喇合的話中可知此城人心已渙散,也可以看出她已決定放棄迦南人的信仰,承認耶和華為她的神(11節),并且相信祂能拯救她和全家。
2:12 “恩待”的希伯來文為hesed,原意為信實,或恩慈,多用以表示神對人永不間斷的慈愛或者神的子女對他人應有的愛心。喇合與代表以色列人的探子立約:她既以愛心待人,應該得到愛心的回報。她和全家后來不只得救,她且嫁入猶大支派,名列耶穌的家譜上(太1:5)。從此事可見她所經營的或為旅店,而非淫業。史家約瑟夫便主此說。
2:14 “情愿替你們死”是以性命作保的意思。
2:15 從考古學者挖掘耶利哥城所得資料,當地人確有在城墻上建屋居住的事。有的城墻中空,里頭且有間隔。喇合的房子可能就是這種城墻的一部分。
2:18 用朱紅線繩系在窗戶上,攻城的以色列人憑這記號不毀喇合屋里的人。當年耶和華神的使者看見涂在門楣上的羔羊的血,也不擊殺屋中的長子(出12:21-23)。初期教會以朱紅線繩代表基督的救贖。
2:22 耶利哥城西面與北面山嶺連綿。探子在山內躲了三天后,把從喇合得來的消息向約書亞報告了。耶和華神的應許得到證實。這次人心渙散的不是新一代飽經訓練的以色列人,而是敵方的居民(參申1:27-28)。